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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聽說現在台灣的離婚率是每兩對,就有一對離婚。是的,也就是1/2,一半。也就是說路上你遇到已婚的人裏,有一半是會離婚的!!很可怕的數字說。不久前,一個結婚多年的同事拿著新發的身份証,告訴我們他已經離婚了。當時還當開玩笑,想是戶政人員的疏忽。但是,後來證實了,他也成了那1/2的其中之一。問起原因,細數不完,另一位同事的一句"就是不愛了"倒是為談話下了一個結論。
就是不愛了~是很慘忍的話,但是對我而言卻是誠實的。戀人變成不是戀人時,都想問為何。就連我也不例外。只是以前覺得知道了也沒有意義,所以不去問。但是現在的我也必須承認,就是不愛了。理由也真的只是理由而已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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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an636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